出轨离婚需要哪些证据,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在因对方出轨而想要离婚的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可以搜集的证据: **常见的出轨证据类型**: - **照片类**:能够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比如拥抱、亲吻等较为亲密举动的照片。 - **录音录像类**: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录音或者录像。例如,在公共场合拍摄到的两人亲密互动的视频等。需要注意的是,通过非法手段,如在他人住所私自安装摄像头等获取的证据,可能会因为侵犯隐私权等问题而不被法院采纳。 - **电子数据类**: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暧昧、涉及婚外情的微信、QQ等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往来等。这类证据要注意保存原始记录,避免被篡改。 - **书面材料类**:比如配偶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书等,表示其对出轨行为的悔改,这可以作为其出轨的书面证据。另外,若配偶的出轨行为被单位查实,单位作出的处理材料也可作为证据。 - **其他类**:嫖娼事件被查处时,警方所做的笔录;或者有证人证言可以证明配偶的出轨行为等。如果能证实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相关证据也是很有力的,例如租房合同、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两人长期共同居住生活的材料。 **相关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并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就明确了各类证据在诉讼中的地位和要求,只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被法院用来认定案件事实。 - **《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些规定为因出轨导致离婚的案件提供了法律支持,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以及无过错方有权获得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