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赔偿需要哪些证据?


在撞伤人的赔偿案件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它能帮助确定责任和赔偿的具体数额。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所需的各类证据。 首先是证明事故责任的证据。最常见的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等情况出具的,明确了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份认定书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其次是关于受害人伤情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是必不可少的,它详细记录了受害人的受伤情况、病情诊断等信息。病历则能反映受害人的治疗过程,包括检查、诊断、治疗方法等内容。此外,检查报告如X光片、CT报告等,能直观地显示受害人的身体损伤程度。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受害人因事故所受到的伤害,也是确定赔偿中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基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再者是医疗费用的证据。医疗费发票是赔偿医疗费用的直接凭证,上面明确记载了各项医疗费用的金额。费用清单则详细列出了每一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如药品名称、检查项目、治疗费用等,便于核对和计算赔偿金额。 然后是误工费的证据。受害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能证明受害人因事故请假导致收入减少的情况,通常包括请假时间、扣发工资数额等内容。工资条或银行工资流水则可以证明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也可以提供近三年的收入证明来计算误工费。 另外,护理费的证据。如果受害人需要护理,护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护理协议以及护理费发票等可以作为赔偿护理费的证据。如果是家属护理,家属因护理而误工的证明也可作为计算护理费的依据。 最后,还有交通费、营养费等其他费用的证据。交通费发票可以证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营养费虽然没有明确的发票,但医院的医嘱中如果有加强营养的建议,法院通常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酌情确定营养费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