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的证据去法院能起诉离婚吗
我在婚姻生活中遭受了家暴,现在手里有一些相关证据,比如受伤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我实在不想再继续这段痛苦的婚姻了,就想问问,拿着这些家暴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会不会准许呢?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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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暴的证据去法院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家庭暴力,简单来说,就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行为。这里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明确提到,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只要你能向法院提供充分的家暴证据,让法院认定对方确实存在家庭暴力行为,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是会判决准予离婚的。而且,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起诉离婚时,作为受害人的一方还可以同时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不过要注意,婚姻法上的家庭暴力构成较为严格,一般偶尔的打骂,或轻微的殴打行为,通常不会被法官认定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从司法实践来看,构成家庭暴力对伤势后果是有一定要求的,如果仅是轻微伤,还要结合其他情况综合认定。所以,要尽可能收集多方面的证据来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和严重性,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自己在离婚诉讼中的权益。 总之,有家暴证据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可行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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