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大病医疗是否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我父母生病住院,花了不少钱治疗。我听说大病医疗能抵扣个人所得税,就想问问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能不能在我申报个税的时候用来抵扣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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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医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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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由子女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因大病医疗产生的经济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给予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可以据实扣除。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这里所说的可以扣除的大病医疗费用,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虽然没有直接提及父母,但如果是由纳税人承担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且符合上述扣除条件,那么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是可以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要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也就是说,当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不能在当月预扣预缴时扣除,而是要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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