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否不包括父母?
我想了解下在个人所得税的大病医疗专项扣除里,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能不能算在内进行扣除。我爸妈之前生病花了不少钱,我自己也承担了一部分费用,不清楚这部分能不能在我申报个税时扣除,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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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的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方面,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这里面并没有将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纳入到本人可以进行专项扣除的范围。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同时第十二条明确,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简单来说,目前大病医疗专项扣除主要聚焦于纳税人自身、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果是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是不能在纳税人这边进行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申报的。所以,在实际进行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操作时,要注意可扣除的范围仅限于符合规定的这几类人群,避免错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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