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中属于专项扣除的有哪些?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不太清楚法律规定里专项扣除包含哪些项目。我每月有房租支出,还在还房贷,同时父母年纪大了需要赡养,不知道这些算不算专项扣除,想了解下具体有哪些项目是法律规定能专项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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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一些项目,这样能减少我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除了上述常规的专项扣除,还有专项附加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包含以下项目:一是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是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三是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四是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五是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六是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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