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有个朋友在一家私企工作,最近听说他好像收了别人的好处费。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涉及犯罪,所以想了解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到什么程度会被立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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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是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人。比如在一般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工作的人员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也就是说,如果非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达到三万元这个数额标准,司法机关就会立案处理。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体案件是否立案,除了考虑受贿数额,还会结合受贿行为的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比如是否多次受贿、是否因受贿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总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达到三万元以上,通常就会进入司法机关的立案范围,但最终是否认定犯罪以及如何量刑,还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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