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最多能抵扣多少?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政策,它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扣除一定的金额。目前,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七项。 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如果您有多个符合条件的子女,那么可以按子女人数累计扣除。比如有两个子女,每月就能扣除2000元。继续教育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则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假设一个纳税人符合所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条件:有两个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2000元;本人进行学历继续教育,每月扣除400元;有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扣除1000元;是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有一个3岁以下婴幼儿,每月扣除1000元。在不考虑大病医疗(因为大病医疗是按实际支出在限额内据实扣除)的情况下,每月最多可扣除6400元。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最高扣除额度,具体扣除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确定。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