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项扣除额度上限是多少?

我在处理个人所得税相关事务,听说有专项扣除能减少纳税金额,但不清楚各项专项扣除的额度上限是多少。我有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方面的支出,想知道这些扣除项目分别能扣除多少,上限是怎样规定的,希望了解清楚。
展开 view-more
  • #专项扣除
  • #额度上限
  • #个税扣除
  • #六项扣除
  • #扣除标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其额度上限规定如下: 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 继续教育里,如果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规定出自《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具体城市划分可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这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