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个税扣除大病医疗包括哪些项目?
我得了恶性肿瘤,听说大病医疗可以进行个税扣除,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能扣除哪些项目。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患恶性肿瘤的情况,在个税扣除大病医疗方面,具体涵盖了哪些费用项目呢,是所有治疗相关费用都能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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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个税扣除大病医疗。简单来说,个税扣除大病医疗就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把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支出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掉,这样能少交一些税。 对于恶性肿瘤患者,个税扣除大病医疗的项目是有明确规定的。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具体到恶性肿瘤,相关的项目主要包括:一是在医疗机构接受的各种治疗费用,比如手术费,这是针对需要通过手术切除肿瘤等情况产生的费用;还有化疗费用,化疗是常见的治疗恶性肿瘤的手段,使用化疗药物等的开支属于扣除范围;放疗费用也是如此,利用放射线治疗肿瘤的费用同样包含在内。二是购买符合医保目录的抗癌药品费用,这些药品用于控制和治疗肿瘤病情,只要是医保目录内且个人自付部分符合条件的,都能扣除。 不过要注意,必须是与基本医保相关的费用,而且要留存好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只有在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后,超出部分才能在80000元限额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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