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证前买房子写两个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准备和对象领证了,在领证前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俩的名字。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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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前买房子写两个人名字通常属于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首先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起拥有的财产,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多种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对于领证前买房写两人名字的情况,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全款还是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两人名下,这种情况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双方都对房产有投入,而且产权登记行为也体现了双方共同拥有房产的意愿。比如,两人一起凑钱付了首付,之后共同承担房贷,那么房子自然是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包括一方全款或者一方父母全款,但是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房子也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对该房产的归属另有安排,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双方签了协议,约定房子只归一方所有,那么就从其约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动产登记: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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