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准备结婚了,对象在婚前买了套房子,最近打算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了?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以后万一有什么情况,心里有个底。
展开


房子婚前加女方名字一般算共同财产。 首先来说,在婚前房子上面加女方的名字,这在法律上视为将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与女方。当完成房屋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后,赠与行为就完成了,此时该房子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所以加上女方名字后,房产就成为双方共同拥有。 比如,男方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后来在婚前加上了女方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成了两人的共同财产。即使之后出现一些状况,比如离婚等,女方对这套房子也是有权益的。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只是约定赠与而未完成登记手续,赠与人可以撤销其赠与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表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相关概念: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像房屋就属于典型的不动产。 赠与行为:就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行为。在房产加名这件事上,加名就相当于一种赠与房产份额的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