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房只写对方名字,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婚前我家出了大部分钱买房,但因为一些原因只写了对方名字。现在心里挺没底的,担心以后万一有什么变故,这房子的归属会成问题。我就想知道这种婚前买房写对方名字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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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结婚前买房只写对方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婚前买房,若只写对方名字,且没有特别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对方的个人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能证明买房时双方有共同出资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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