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以后离婚房子归谁?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男方家出全款买了房写我名字。现在我心里有点不踏实,担心以后万一离婚了,这房子到底算谁的呢?我想知道不同情况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房产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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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男方在结婚前独立支付全部购房费用,且仅登记女方姓名,这种行为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婚前财产赠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房产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在离婚时一般无法主张分割。 其次,若是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子写女方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一般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再者,若男方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将其更名为女方单独所有权,此房屋应被视为男女双方的夫妻共有财产。即便女方并未真正出资或支付购房款项,也不改变房子作为共有不动产的属性。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均有权提出分割房屋的要求。 最后,如果双方对房产归属有特别约定,比如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房产的归属。 总之,具体的房产归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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