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患癌子女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我父母得了癌症,治病花了不少钱。我听说这种情况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上可能有优惠政策,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操作。是可以直接扣除相关费用吗?要准备什么材料?申报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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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这里涉及的一个重要概念——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因大病医疗产生的经济负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的一项优惠政策。当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对于父母患癌这种情况,如果是由子女承担了父母的相关医药费用,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仅限纳税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并不包括纳税人的父母。也就是说,子女不能将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中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不过,虽然父母的大病医疗费用不能扣除,但在赡养老人方面,子女还有其他扣除政策可享受。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子女要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如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然后点击“赡养老人”;准备好被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被赡养人需年满60周岁),如果是非独生子女,还需要准备共同赡养人信息(身份证件信息、出生日期,如果是分摊方式为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按照APP的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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