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减免申报政策是怎样的?


个人所得税减免申报政策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社会公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了解一下主要的减免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 此外,还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的,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比如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方面,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方面,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方面,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关于申报流程,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在APP中填写相关信息,如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具体情况等。一般在每年12月份需要对下一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如果信息有变化,要及时修改。对于符合免征条件的所得,在取得收入时,按照规定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 总之,个人所得税减免申报政策为纳税人提供了多种减轻税负的途径,纳税人应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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