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生育险是否需要结婚证?跨省结婚需要哪些手续?


首先来说报生育险是否需要结婚证这个问题。报生育险是需要结婚证的。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的一个主要条件就是符合计划生育,而是否符合计划生育要看是否有准生证,有准生证的前提是有结婚证,所以没有结婚证不能领取生育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一般来说,报销生育险需要准备这些材料: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此外,根据个人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不同材料,比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再讲讲跨省结婚需要什么手续。结婚登记条件方面: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要求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相关概念: 生育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在符合条件时可享受的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