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满一年后会怎样?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我不太清楚这之后在法律上会有什么变化,是不是再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呢?我现在很想结束这段婚姻,想了解接下来该怎么做以及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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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夫妻一方选择诉讼离婚,第一次起诉时,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往往不会判决离婚。而第一次起诉离婚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有明确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里需要解释几个关键概念。首先,“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就是指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从而判决不准离婚这个程序。其次,“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法律上认定分居,通常需要有客观证据证明,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用来证实双方确实在空间上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当满足上述条件,也就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此时一方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法律根据实际情况对诉讼离婚程序的进一步完善,目的是为了更合理地处理那些确实感情已经破裂且无法挽回的婚姻关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满一年后,如果满足分居等条件再次起诉,大概率会得到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但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还是要注意收集和准备好相关证据,以顺利实现离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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