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二次起诉会不会判?
我和配偶感情出现了问题,第一次起诉离婚但法院没有判离。现在我想知道二次起诉的话,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法院才会判离呢?很迷茫,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二次起诉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会被认定为感情破裂: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有一种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司法实践角度讲,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也并非绝对。比如,若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关系有所改善,能够积极沟通交流、共同生活,且不存在上述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可能依然不会判决离婚。反之,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则更有可能判决离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