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家教费涉及哪些相关法律法规?
我给一个学生做家教,结果家长以各种理由一直拖着不给钱,最后直接消失联系不上了。我怀疑自己被诈骗了,想知道这种诈骗家教费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涉及哪些法律法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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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家教费,通常涉及民法和刑法两方面的规定。 从民法角度来看,当家教老师与家长达成授课协议时,这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家教老师按约定提供了教学服务,家长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如果家长以欺诈手段骗取家教服务却不支付费用,这就构成了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家教老师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家长支付拖欠的费用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从刑法角度来说,如果家长诈骗的家教费数额达到当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当诈骗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如果遭遇此类情况,家教老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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