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判刑一般多久能有结果?


在我国,诈骗罪判刑所需的时间涉及到刑事诉讼的多个阶段,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 首先是侦查阶段。这个阶段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要是存在特殊情况,例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 接着是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侦查终结后会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要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相关法律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和第一百七十五条。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二十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 综上所述,诈骗罪判刑多久能有结果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有结果,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