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执法办案中心是否就代表要被抓捕?
我被通知去执法办案中心,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就要被抓捕了。我也没犯啥大事啊,就是有点小纠纷,现在特别害怕会有不好的结果,想知道去执法办案中心是不是就肯定要被抓了。
展开


去执法办案中心并不一定就代表要被抓捕。执法办案中心是公安机关用于开展执法办案活动的专门场所。进入执法办案中心,可能是因为多种原因。 一种情况是,执法机关只是将其作为一个调查询问的地点。比如在一些民事纠纷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的调查中,需要相关人员到执法办案中心配合调查,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这种情况下,只是进行正常的调查程序,并不是要实施抓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这里的传唤到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并不等同于抓捕。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经过调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人涉嫌犯罪,且符合抓捕的条件,那么才会实施抓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只有满足这些法定条件,才会进行逮捕。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去执法办案中心就意味着要被抓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