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应该如何处理?


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我国有一系列特殊的法律规定,其核心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首先,在刑事责任年龄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有明确划分。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他们要对自己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承担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对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对于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法律还规定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的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处罚上会与成年人有所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再者,在司法程序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例如,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此外,对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实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一制度有助于消除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重新开始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