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文字性骚扰是否有时效性?

我之前受到过他人的文字性骚扰,当时没太在意,现在越想越觉得气愤,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知道从发生文字性骚扰到现在已经过了一段时间,还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文字性骚扰有没有时效性呢?
展开 view-more
  • #性骚扰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文字性骚扰是指通过文字的方式,违背他人意愿,对他人进行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比如发送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不当内容的短信、微信等。在法律上,文字性骚扰的处理确实有时效性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因为文字性骚扰行为想要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比如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等,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虽然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且法院查证属实,那么当事人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从行政责任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要让实施文字性骚扰的人承担行政责任,比如对其进行罚款、拘留等处罚,需要在性骚扰行为发生后的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如果超过六个月才报案,且之前公安机关没有发现该违法行为,那么通常就不会再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