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拆迁是如何补偿的?
河南农村拆迁补偿主要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是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这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它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计算。例如,草房每平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米补偿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米补偿2800元 ,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米补偿3300元。
其次是周转补偿费,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或者自己寻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照临时居住条件划分档次,根据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补贴。
还有奖励性补偿费,这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比如自愿迁往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确定。比如有的地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会一次性按照8000元/人的标准发放奖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奖励,20日内签订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就没有奖励了。
另外,对于地面及地下附属设备的损失,采用等价赔偿方式;异地安置的补助费用(包含住宅用地,相关设施,租赁费用等等),每一户人家将获得2万元的补偿 。
法律依据方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相关概念:
房屋补偿费:就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损失的补偿。
周转补偿费:为解决被拆迁人临时居住问题给予的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工作而设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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