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高速公路绿化带不改变土地性质算不算土地征收?

我家的地在高速公路规划附近,现在要划作高速公路绿化带,相关人员说土地性质不变就不算土地征收,我不太明白。想知道这种说法到底对不对,要是算征收,补偿又该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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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高速公路绿化带即使不改变土地性质,也算土地征收。 首先,从土地所有制方面来看,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建高速公路及相关绿化带这种涉及公共交通和环境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时,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 其次,关于征地补偿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而且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时会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等多种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所以,高速公路绿化带占用土地即使土地性质看似未变,实际上也是土地征收行为,并且被征地者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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