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否会计入档案?
我之前开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刮擦了,当时因为害怕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想想挺后悔的,不知道这种肇事逃逸的情况会不会被计入档案啊?我担心对我以后会有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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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是否会计入档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是一种违反交通法规且性质较为恶劣的行为。 从行政处罚角度来说,如果肇事逃逸但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种情况下,虽然会有行政处罚记录,但通常这类记录属于行政违法记录,可能会计入个人的违法信息档案。这档案一般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保存,主要用于行政管理和执法参考。比如,在后续你再次涉及交通违法行为时,执法部门可以查询到你之前的违法记录,在处理时可能会综合考虑。 要是肇事逃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旦被法院判决有罪,就会有刑事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刑事犯罪记录会伴随个人一生,对个人的很多方面都会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就业方面,很多单位在招聘时会对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有所限制;在一些资格考试报名时,也可能因为有犯罪记录而不符合报名条件。 所以,肇事逃逸无论是面临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相应的处理情况都可能会计入档案,并且对个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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