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汽车撞了对方全责,具体该怎么赔偿呢?

我前阵子过马路时被汽车撞了,交警判定对方全责。现在我身体还在恢复中,产生了不少费用,车和随身物品也有损坏。我想知道具体能让对方赔偿哪些项目,赔偿流程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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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被汽车撞了且对方全责时,赔偿通常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首先,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一般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通常为12万)范围内进行赔偿。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旨在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权益。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则由商业三者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如果保险赔偿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剩余部分就需要由肇事者自行承担。 其次,具体的赔偿项目: -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 - 医疗费:包括因受伤而进行治疗所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住院费等所有合理费用。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护理费:如果因受伤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应当由责任方承担。护理费用根据护理级别、护理时长等因素确定。 - 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费用或者必要的打车费用等。 - 营养费:根据受伤情况,为促进身体恢复而需要补充营养所产生的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因受伤住院,责任方需要按照一定标准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 - 误工费:如果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减少,责任方应当赔偿误工损失。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同时还可能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 - 死亡赔偿金(若导致死亡):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还需要赔偿丧葬费等。 -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对于受损的车辆、随身携带的物品及周边设施等,责任方应当承担维修费用或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赔偿的流程。可以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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