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后面右边的超车撞倒了,对方完全有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后面右边超车将人撞倒,超车方很可能要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不能绝对地说对方就完全有责任。 首先,了解一下超车的正确规则。按照交通法规要求,机动车辆超车时,应先打开左转向灯,并变换灯光或鸣笛示意。当听到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且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前车要减速靠右,让后车从左侧超越。后车在远离前车足够距离后,再打右转向灯回到原车道。这是为了保障超车过程中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等事故。 从法律规定来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被后面右边超车撞倒这种情况中,如果超车方违反了上述超车规则,比如没有提前打转向灯、没有确认安全就从右侧强行超车等,那么超车方很可能存在过错,极有可能要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被撞方本身也存在一些影响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比如违规变道、急刹车等,那么双方可能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要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以及交管部门的认定。 所以,在发生这样的事故后,不要自行判断责任归属,应该及时报警,让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事故现场的照片、车辆的行驶轨迹等。交警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做出专业的责任认定。 相关概念: 右侧超车:指车辆在超车时,不按照常规从左侧超越前车,而是从右侧进行超车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很多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且具有较大安全隐患。 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