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出了交通事故,我想申请财产保全,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交多少费用。担心费用过高或者计算方式复杂,自己搞不明白。想知道不同情况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有没有上限,还有这费用最后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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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要申请财产保全,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费用,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来确定收费标准:如果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不过要注意,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举个例子,如果保全的财产价值是15万元。首先,1000元以下部分交30元;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是(100000 - 1000)×1% = 99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是(150000 - 100000)×0.5% = 250元。总共的保全费用就是30 + 990 + 250 = 1270元 。 关于费用最终的承担,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另外,申请财产保全时,一般还需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通常与保全费相当。而且在不同地区,可能会因为当地法院规定以及具体案件情况,在收费上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在申请交通事故保全时,建议向当地法院了解清楚具体的收费标准和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支出。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 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法院交纳和支出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多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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