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是怎么判刑的?
我之前被人威胁参与了一起盗窃案,当时心里特别害怕,不敢不做。现在案子事发了,我很担心会受到重判。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被胁迫参与犯罪的胁从犯,法律上一般是怎么判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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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从犯指的是在他人胁迫下,不得已参与犯罪的人。这里的胁迫,是指以对行为人或其亲友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方式,对其进行精神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不得已参加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对胁从犯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其犯罪情节。 一方面是被胁迫的程度。如果行为人受到的胁迫非常严重,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那么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可能会更倾向于免除处罚。比如,犯罪分子用枪指着行为人,威胁其实施犯罪行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自主意志受到极大限制。反之,如果胁迫程度较轻,行为人仍有一定的选择空间,其量刑可能会相对重一些。 另一方面是胁从犯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其在犯罪中仅起到了次要的、辅助性的作用,比如只是帮忙望风,没有直接实施关键的犯罪行为,那么可能会获得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而如果虽然是被胁迫参与,但在犯罪过程中积极主动,所起的作用较大,减轻处罚的幅度可能就会相对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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