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孩子会怎么判?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申请离婚,我们有孩子,很纠结孩子到底会判给谁。想知道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是会优先考虑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还是有其他评判标准?希望能了解下具体的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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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法院一般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来进行判决 。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就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依旧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以及孩子因其他原因确实无法跟母亲生活,这些情况下男方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孩子一直跟随某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这些都会是法院考虑的因素。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想法 。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商轮流抚养子女,只要双方自愿达成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协助与监督之下完成即可。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综合各种因素,选择对孩子成长、生活、教育等各方面最有利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轮流抚养:即父母双方协商,在不同时间段轮流照顾、抚养孩子,保障孩子与父母双方都有相处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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