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抚养费是如何支付的?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他说会给抚养费,但没说具体咋给。我想知道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怎样支付的,是按月给、按年给,还是一次性付清呢?支付标准又怎么确定呢?
展开 view-more
  • #子女抚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和权益维护,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子女抚养费的概念。子女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所必需的费用。 关于支付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一是定期给付,一般可以按 月、季度、年度来支付。这种方式比较符合大多数人的收入周期,也便于操作。比如,父母一方每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按月支付抚养费就比较合适。二是一次性给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条件且愿意一次性支付,或者涉及到长期支付可能存在困难等情况,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例如,不直接抚养方获得了一笔大额的一次性收入,且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三是以物折抵,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比如,不直接抚养方长期失踪,无法通过现金等方式支付抚养费,就可以用其财物来折抵。 而抚养费的数额确定,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判断。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等,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条文也对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