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离婚打掉孩子法院会怎么判?
我女儿打算离婚,她在婚姻期间怀了孕,但现在想把孩子打掉,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如果闹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是会考虑孩子打掉这个事来处理离婚相关的财产分割、赔偿之类的问题吗?想了解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上,女方有自主决定是否生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从离婚诉讼的角度来看,女方打掉孩子这一行为通常不会直接影响法院对于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了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女方打掉孩子本身不属于这些法定的离婚情形。 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遵循公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女方打掉孩子这一行为通常也不会成为影响财产分割比例的直接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不过,如果男方以女方擅自打掉孩子为由,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诉求,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因为女方有生育的自主决定权。但如果因为女方打掉孩子这一行为引发了夫妻间激烈的矛盾,导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可能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