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领证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现在想分开,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判。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一个孩子,想了解在这种没领证的情况下,法院对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处理呢?
展开 view-more
  • #婚姻纠纷
  • #没领结婚证
  • #法院判决
  • #财产分割
  • #子女抚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没领证的“离婚”情况,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来判决。 首先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什么是婚姻关系的成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也就是说,没有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就不是合法夫妻关系。 对于没领证却想“离婚”的情况,法院会这样处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之前,男女双方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实质性条件,那么这种情况会按照事实婚姻进行处理。所谓结婚的实质性条件,简单说就是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自愿结婚、没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 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即便满足结婚的实质性条件,但没领证的话,这仅仅是同居关系。一般来说,法院是不能判决解除同居关系的。比如,只是单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过,如果是因为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问题而提起诉讼,法院将会予以受理。在处理同居期间财产时,法院会遵循同居者财产分配基本原则进行裁决,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共同出资购买等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等情况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判决。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之前,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具备了结婚的实质性条件的一种婚姻关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