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情况。我身边有人好像卷入了这类案件,我很担心,想知道法院在判定这个罪既遂的时候,是依据什么来量刑的,不同情况会有怎样不同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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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一伙人共同进行生产假药的行为,并且这个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达到了法律认定的既遂状态。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量刑有不同档次。 第一个档次是,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如果团伙生产假药,情节比较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在这个量刑区间内处罚。 第二个档次是,如果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说,因为使用了他们生产的假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身体器官损伤等危害人体健康的后果,就会面临这个区间的量刑。 第三个档次是,要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是针对那些极其严重的情况,比如因为假药导致他人死亡等严重后果。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等,法院会酌情从重处罚。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准确适用法律来对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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