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情况。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了这方面的事情,我就挺好奇这种团伙生产假药的行为,法院到底会怎么去量刑呢,又是依据什么法律来判定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内容。
展开


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是指团伙完成了生产假药的全部犯罪行为,达到了犯罪的既遂状态。 在我国法律中,《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是对一般生产假药情形的量刑。这里说的“假药”,就是按照法律规定,那些成分不符合标准,或者被禁止使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简单来说,只要生产了假药,不管有没有造成实际危害,都要面临刑事处罚和罚款。 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比如,假药导致服用者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残疾等情况,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因为服用该团伙生产的假药,导致多人死亡,那这种情况就属于特别严重情节,处罚会非常严厉。 对于团伙犯罪,会根据团伙成员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来分别量刑。主犯承担主要责任,处罚相对较重;从犯则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总之,法律严厉打击生产假药这种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