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药罪既遂会如何进行处罚?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我最近对生产假药罪既遂的处罚情况比较关注。我在了解一些法律案例时,看到了生产假药罪相关内容,但不太清楚既遂状态下到底会怎么处罚。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生产假药罪既遂是依据什么标准来量刑的,不同情况的处罚又是怎样区分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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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假药罪既遂指的是生产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完成了生产假药这一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实实在在把假药生产出来了。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对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有明确规定。如果构成生产假药罪既遂,一般情况下,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要注意,即使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明显危害,但只要生产了假药,就会面临这样的处罚。
要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像生产的假药造成他人轻伤或者重伤、轻度残疾或者中度残疾等情况,就属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引发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假药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等情况,则属于其他严重情节。
如果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例如,致人重度残疾以上、造成多人重伤等情况,就属于这种严重情形。
另外,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生产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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