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低保是如何认定的?


残疾人低保的认定主要是判断残疾人是否符合当地低保标准,若符合,就可以被认定为低保对象并享受相应待遇。 首先,我们要了解低保的基本概念。低保,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为了帮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设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项救助制度。对于残疾人而言,除了要考虑家庭收入,还会考虑残疾程度、劳动能力等因素。 在认定时,收入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这里所说的家庭收入,涵盖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还有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转移性收入。如果残疾人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低保标准,这是一个重要的认定基础。 残疾状况也是认定的关键方面。不同等级的残疾,对生活和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不同。比如,重度残疾可能会严重影响残疾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在认定时会给予更多的考虑。一般来说,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以及多重残疾通常被认为是重度残疾。对于这类重度残疾人,即便其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由于其残疾带来的额外生活支出和困难,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低保对象。 此外,财产状况也在认定范围内。当地政府会规定低保家庭的财产状况标准,像拥有的房产、车辆、存款等。如果残疾人家庭的财产状况超出了规定标准,可能就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 认定流程一般如下:首先,由残疾人本人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相关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了解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接着进行民主评议,组织社区居民代表等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进行评议;最后,经过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并确认低保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