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女人离婚是怎么判的?

我和老公感情不太好了,想离婚,但是不知道法院具体会怎么判。我比较关心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定,财产又会怎么分。想了解下如果我起诉离婚,法院在这些方面会依据什么来做出判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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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女性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的判决情况如下: 首先是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问题。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能证明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共识,法院将依据该共识来作出裁决。如果没有达成共识,法院会遵循对子女权益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通常由母亲抚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意愿会被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比如,一方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另一方有不良嗜好,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那么前者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最后是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了大部分家务、照顾子女老人等,法院可能会酌情多分一些财产给这一方 。 相关概念: 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无法维持,达到了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度,法律规定了多种认定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 。 子女权益最大化:在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子女能在健康、稳定、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在财产分割时,考虑到子女的生活需要、女方在婚姻中的地位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给予相应的倾斜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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