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对离婚是如何判决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心里很没底,想知道法院在处理离婚案子的时候,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判的。是只要有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就会同意吗?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又会怎么分呢?希望能了解得详细一些。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判决
  • #夫妻感情
  • #子女抚养
  • #财产分割
  • #离婚法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对离婚的判决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判定的核心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简单来说,如果能证明夫妻之间出现了这些严重影响感情且无法修复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生活习惯等,则可能判给父方。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谁生活,在其他条件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孩子的选择。这是为了让孩子能在更有利于自己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最后是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是法律为了保护无过错方以及维护公平公正而做出的规定。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 遗弃: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