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基本上是怎么判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心里很迷茫。不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具体会按照什么标准来。是只看感情状况,还是会综合很多方面?像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法院又会怎么处理呢?很希望能提前了解一下,做到心里有数。
展开


离婚案件的判决情况较为复杂。首先要明确,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来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财产分割方面,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一般归双方共有,通常平均分割,但存在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孩子一直跟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