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是怎么判的?


离婚的判决在我国是有着明确法律规定和多方面考量因素的。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还有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这些情况下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就是说,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 其次,说说财产分割。一般来说,婚后取得的财产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会均等分割。不过,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行为,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让过错方少分财产。 然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两至十周岁的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对孩子成长的有利因素等综合判断抚养权归属。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法院通常会尊重其个人意愿。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其收入情况和孩子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最后,关于债务承担。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此笔债务并非自己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相关概念: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