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后的判决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分担等问题。 首先,关于是否准予离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这就是说,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了。 其次,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一般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后,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像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少分。而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最后,债务分担问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得到良好的生活、教育等条件,保障其身心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