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家财和子女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对于家里财产怎么分,孩子抚养权会判给谁,心里没底。想知道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是平均分配财产吗?孩子如果愿意跟我,法院就一定会把抚养权判给我吗?想了解具体的判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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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家财和子女的判决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首先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细致的照顾。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能为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教育资源,还有双方的陪伴时间、教育理念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接着说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上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而且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婚前无特殊约定,原则上平分。像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试图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共有财产的行为均属违法,这不仅有可能招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也会对案件的审理进程产生负面影响。 总之,法院对于离婚时家财和子女的判决,都是基于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以保障公平公正和各方合法权益为宗旨来进行的。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无过错方:指在婚姻关系中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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