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要求调取监控?


在日常生活中,监控录像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能为许多事件提供关键线索。但并非任何时候都能随意调取监控,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个人角度来看,如果是涉及到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比如遭遇盗窃、抢劫、人身伤害等治安或刑事案件时,当事人可以向相关场所的管理方提出调取监控的要求。不过,场所管理方可能出于保护隐私、数据安全等因素,不一定会直接满足个人的要求。例如在商场、小区等地方,监控一般由物业或商场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可以先尝试与管理方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调取监控的目的,如果管理方同意,就可以查看相关监控。 其次,如果涉及到民事纠纷,比如在小区内发生车辆刮蹭等情况,当事人也有权利要求调取相关监控。但同样,管理方可能会有所顾虑。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报警,让警方介入处理。警方作为执法部门,有权根据案件的需要调取监控。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必要时,可以邀请见证人、持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这里的检查就包括调取与案件有关的监控。 另外,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取监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所以,如果当事人无法自行获取监控证据,可以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 总之,在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涉及民事纠纷或处于诉讼阶段等情况下,都可能涉及到调取监控的需求。但具体操作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