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用结算完毕承诺书是什么?


医保费用结算完毕承诺书是参保人或医疗机构等在完成医保费用结算后,向医保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出具的一种书面承诺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表明双方对于医保费用的结算情况达成了一致,并且承诺遵守相关的规定。 从法律角度来看,承诺书实际上是一种合同性质的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医保费用结算完毕承诺书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符合合同订立的形式要求。 承诺书一般包含以下主要内容。首先是承诺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医疗机构名称等,这是为了明确承诺的主体。其次,会详细说明医保费用的结算情况,包括结算的时间段、费用金额、结算方式等,以确保双方对结算的具体内容达成共识。再者,承诺人会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欺诈、虚报等行为。如果违反这些承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对于参保人来说,如果在承诺书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医保费用,同样会面临法律责任。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总之,医保费用结算完毕承诺书是保障医保费用结算合法、规范的重要文件,无论是参保人还是医疗机构,都应当认真对待,确保承诺内容真实、准确,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