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费是否能够重复理赔?

我之前买了几份保险,现在生病产生了医疗费。我不太清楚这几份保险在理赔医疗费时是什么规则,想知道能不能多份保险都申请理赔,获得重复赔偿呢?希望了解下在法律上关于医疗费重复理赔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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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医疗费是不能重复理赔的。这里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叫补偿性原则。简单来说,补偿性原则就是当你因为一些意外或者疾病产生了医疗费用,你获得的赔偿不能超过你实际花出去的钱。就好比你看病一共花了1000元,不管你有多少份保险,最终你拿到的赔偿总额不会超过这1000元。 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无论是侵权行为导致的医疗费赔偿,还是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都遵循这个原则。在侵权责任纠纷里,如果因为某个人的侵权行为让你受伤产生了医疗费,这个人在赔偿的时候就是按照你的实际医疗费用来赔;要是还有其他责任人,他们也只是在各自责任范围内赔偿,不会让你得到超过实际损失的赔偿。 在保险领域也是如此,像常见的医疗保险大多是补偿型保险。比如你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费用保险,出险后,保险公司不会每家都按照全额赔付。保险公司为了避免这种重复赔付的情况,通常会在条款里要求你提供医疗费原始凭证作为获取赔偿的前提条件。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不同的侵权行为分别导致了不同的伤害,且每个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那么对于各自导致的医疗费就可以分别主张赔偿,但总的赔偿金额也不能超过实际损失。再比如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时候,受害方既可以依据工伤保险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也能依据侵权责任向侵权人索赔。不过对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等费用,不能在两个赔偿渠道中都获得全额赔偿,而是在各自赔偿范围内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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