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对方保险公司具体是怎么赔偿的?


当被车撞后涉及对方保险公司赔偿的问题,需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赔偿的责任顺序和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先由交强险赔偿,交强险赔偿有一定限额,比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等。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再由商业险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商业险或者赔偿后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赔偿。 其次是赔偿的范围。《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来说: - 医疗费用按照实际治疗产生的金额核算; - 误工费,如果有稳定收入,以实际减损的收入为准,若无固定收入,按照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提供证明的,参考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营养费根据伤情和医生建议确定; - 住院伙食补贴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贴标准; -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情况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最后是赔偿的流程: 1. 报案:事故发生后,车辆方要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 勘查检验:保险公司安排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3. 定损估价:保险公司对事故损失估价,被保险人若有异议可自行委托相关机构估价,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下一步。 4. 提交索赔材料: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提交如保险单、索赔申请等与事故有关的单证材料。 5. 赔款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索赔材料后,按保险合同约定确定赔偿款数额。 6. 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决定后,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保险金。 7. 协助追偿:保险公司赔付后,若有需要,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