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罪名是怎么判的?


家暴本身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但家暴行为可能涉及多个不同的罪名,具体的判决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和涉及的罪名来确定。 如果家暴行为情节比较轻微,没有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家暴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时,可能会构成犯罪。常见的涉及罪名及判决如下: 一是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家暴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程度,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施暴者用棍棒将家庭成员打成轻伤,就会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是虐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罪通常表现为长期、持续性的打骂、冻饿、禁闭等行为,给被害人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的伤害。比如,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辱骂、不给饭吃等行为,情节恶劣的,就可能构成虐待罪。 三是遗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家暴行为表现为对家庭成员的遗弃,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就可能构成遗弃罪。比如,将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丢弃不管,情节恶劣的,就会构成遗弃罪。 总之,家暴行为的判决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行为方式、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来进行判定。





